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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死1失踪!电站员工违章清淤被冲入河中,详情公布→
7月16日,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兴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门坎电站5名职工在电站冷水河取水口底格栏栅廊道清除堵塞体取水时,发生淹溺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失踪、1人轻伤。
9月18日,凉山州应急管理局公布了《盐源县兴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16”较大淹溺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在清除水电站取水口堵塞体过程中,因违章冒险作业而导致的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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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15时左右
兴源水电公司石门坎电站冷水河取水枢纽汇水渠堵塞。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接电话汇报后,与安全环保部副部长商量,决定于当日疏通汇水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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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时左右
廖某、黄某德(驾驶员)、张某星(发电部运行值长)、任某(公司发电部部长、营盘山电站负责人)、徐某兵(石门坎电站水工)5人下到汇水渠中进行疏通作业,杨某、乔某(维护部职员)等6人在汇水渠上面的平台处进行辅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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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时30分左右
在清除堵塞体过程中,堵塞体溃决,水体突然泄放,大量河水涌入廊道,将正在作业的廖某、黄某德、张某星等5人冲进汇水池,其中4人从汇水池下方泄水闸闸孔冲入泄水槽,最后冲入冷水河,黄某德、张某星、任某溺水死亡,徐某兵现场自救成功,廖某失踪。
事故原因
事故追责
兴源水电公司总工程师杨某,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工作,分管安全环保部、生技部、维护部。对本次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和主要管理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给予兴源水电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大桥水电公司、兴源水电公司法人、董事长等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安全提示
特殊场合开展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事前准备和审批制定应急预案切勿盲目违章冒险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一定要做好
现场安全管理和监护
以下“三字诀”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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